在苏州注册工商执照及后续经营过程中,行政审批局与市场监管局分工明确且紧密协作,具体分工如下:
集中审批职能
整合市场准入、投资建设、社会事务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,实行“一枚印章管审批”。
例如:企业设立登记、股权出质设立审批、药品经营许可等涉及市场准入的审批事项,均由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。
优化审批流程
推行“一网通办”“不见面审批”等便民措施,缩短办理时间。
例如:通过“全链通”平台,企业可同步完成名称申报、材料提交、电子签名及执照领取,全程无需到现场。
协调跨部门审批
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(如开办餐饮企业需同步办理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证),组织联合勘验、并联审批。
例如:行政审批局协调市场监管、消防等部门,同步完成现场核查,避免企业重复提交材料。
市场主体信用监管
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,依法公示企业登记注册、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等信息。
例如:企业未按要求公示年报或存在虚假登记行为,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
市场秩序监管
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、传销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。
例如:对虚假宣传、商标侵权、网络交易违法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,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重点领域监管
食品安全监管:对食品生产、流通、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督检查,组织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。
特种设备安全监管:对锅炉、压力容器、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监察,防范安全事故。
知识产权保护:查处商标侵权、专利盗版等行为,维护企业创新成果。
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
依法参与反垄断调查,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审查,防止市场垄断。
例如:对互联网平台“二选一”“大数据杀熟”等行为进行查处,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。
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
行政审批局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实时推送至市场监管局,市场监管局将监管结果反馈至审批局,形成闭环管理。
例如: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后,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新范围调整监管重点,确保监管无死角。
联合执法与专项整治
针对重点领域或突出问题,两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,形成监管合力。
例如:在打击无证经营、整治虚假注册等行动中,行政审批局提供审批数据支持,市场监管局负责现场执法。
政策协同与优化服务
共同推进“证照分离”“多证合一”改革,简化企业办事流程。
例如:对食品经营许可等事项实行“告知承诺制”,企业提交承诺书后即可先行开展经营,市场监管局后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